引 言
一 前期準備階段的監理工作 閉水試驗前期準備工作: 1.管道施工完成后,應及時做好閉水試驗前期準備工作,方便閉水試驗的實施: 1.1 管道及檢查井的外觀質量及“量測”檢驗均已合格。 1.2 管道兩端、支管封堵確認嚴密、牢固,且承壓符合閉水試驗要求。 1.3 依據規范要求,確認試驗水頭位置。 1.4 水源充足,可以滿足閉水試驗要求,且不影響其他用水。 1.5 選好排水地點,不影響周邊環境。 2.本階段監理工作要點: 2.1 對完成管道工程量測,如管道中軸線是否符合設計要求,偏差是否在規范允許范圍內。 2.2 檢查井外觀施工質量,井內外壁粉刷質量。 圖1:支管封堵 圖2:內外壁粉刷外觀質量 2.3 檢查確認管道接頭、試驗段封堵處嚴密、牢固。試驗段兩端管口及支管端口封堵,用1:3水泥砂漿磚砌24墻封堵,并抹面密封,養護至一定強度后,方可進行試驗。 2.4 依據設計圖紙確認試驗水頭高度,并對試驗人員交底。 2.5 試驗水頭確認原則: (1)試驗段上游設計水頭不超過管頂內壁時,試驗水頭應以試驗段上游管頂內壁加2m計。 (2) 試驗段上游設計水頭超過管頂內壁時,試驗水頭應以試驗段上游設計水頭加2m計。 (3) 計算的試驗水頭<10m,但已超過上游檢查井井口時,試驗水頭應以上游檢查井井口高度為準。 二 試驗階段 前期準備工作完成后,具備閉水試驗條件,監理應組織甲方、施工方及相關單位人員到場參與閉水試驗。 1試驗階段: 1.1注水浸泡:閉水試驗的水位,應為上游管道內壁頂口以上2米,將水灌至接近井口高度。管道和檢查井浸泡時間一般不低于24小時。 圖3:注水浸泡 1.2 閉水試驗:將水灌至規定水位,開始記錄。對滲水量的測定時間不得少于30分鐘,并依據水面的下降數值計算滲水量,滲水量不超過規定的允許滲水量即為合格。 圖4:測量水位 圖5:鋼卷尺檢查水位 2.閉水試驗結果計算 依據《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》(GB50268-2008)規定,對閉水試驗結果進行計算。 實測滲水量計算公式: q=W/(T×L)? q—實測滲水量? W—補水量 T—滲水觀測時間 L—試驗管段長度 ??允許滲水量公式??q=0.0046×Di q—允許滲水量[m3/(24h·km)] Di—管道內徑(mm) 3.如實填寫試驗記錄表,確認試驗結果 4.本階段監理控制要點 4.1 從上游檢查井灌水,當水頭達到要求高度時,檢查磚堵、管道、檢查井有無滲漏情況,如有滲漏,及時封堵。 4.2 閉水試驗前,管道內充滿水浸泡時間不得少于24小時。 4.3 浸泡24小時后,方可觀測滲水量,滲水量測定時間不小于30min。 4.4 檢查是否按要求的水頭高度先加水試驗20分鐘,待水位穩定后才進行正式閉水,計算30分鐘內水位下降的平均值。 4.5 閉水試驗期間,仔細檢查每道接縫、每個檢查井外壁有無滲漏情況,并做詳細記錄。 圖6:實測水位值 三 總結